中国公司能不能自己做美国进口商(IOR)?
答案
可以,但要同时满足两条(19 CFR 141.18):① 在入境口岸所在州有一名常驻代理人,能接收法律文书(远程报关的,也可以设在报关发起州);② 提交 CBP Form 301 担保,担保公司须是美国常驻的公司担保人。另外要用 CBP Form 5106 申请进口商编号。美国法规里没有“DDP 卖家”这个身份:谁做进口商,谁承担申报和缴税责任。
- 适用
- 想以自己名义(非美国公司)向美国报关进口的中国卖家、工厂。
两个必备条件
| 条件 | 内容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常驻代理人 | 在入境口岸所在州,获授权接收法律文书送达;远程报关可设在报关发起州 | 19 CFR 141.18(a) |
| 担保 | CBP Form 301 担保,含 §113.62 条件;担保人须为常驻公司担保人 | 19 CFR 141.18(b) |
| 进口商编号 | 没有美国税号的,用 Form 5106 申请 CBP 编号 | CBP Form 5106 FAQ |
和“包税”的关系
报价写“DDP、包税”的,先问一句:进口商(IOR)是谁?
| 进口商是谁 | 意味着什么 |
|---|---|
| 你自己(中国公司) | 要满足上面两条;补税、罚款找的是你 |
| 美国买家 | 买家承担申报和缴税责任 |
| 货代或第三方 | 问清它是否满足 141.18、担保是谁出的、被查验补税谁承担 |
自己可以做的
- 让货代书面写明进口商名称。
- 进口商是外国公司的,要对方给出常驻代理人和担保信息。
- 邮政渠道另有规定:邮政非正式报关只能由货主、买家或其指定的持牌报关行申报。
什么时候找专业人士
要以自己公司名义长期进口,或担保金额拿不准,找美国持牌报关行(customs broker)。
付费前核对与风险信号
用别人的名义做进口商、对方不肯说进口商是谁、要求低报货值,都先暂停核实。风险信号不等于认定对方违法。
未知项
- 持牌报关行能否兼任常驻代理人,条文没写,不推断。
- 担保金额规则(19 CFR 113.13)待读。
- 行政令 14411 对外国进口商的限制,细则还没出。